返回云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昆明市晋宁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2009-11-06 08:42  文章来源: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政策

1.管理服务的内容
拟在晋宁县行政辖区范围县乡公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的审批。
2.办理条件
(1)附合《云南省昆明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2)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技术规范要求;
(3)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4)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要求;
(5)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法律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
3.申请材料
(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
(2)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油站(点)情况及经营的具体方案等;
(3)加油站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4)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资金证明。
(5)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6)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拟建加油站平面位置图(非城区的,提供建设地点半径10公里内现有和在建加油站现状分布示意图;位于城区内的,提供半径3公里范围内现有和在建加油站现状分布示意图。标出加油站名称和间距,周边没有加油站的需文字说明)及所在区域商务部门意见;
(8)加油站(点)的土地、规划情况证明或产权证明文书;
(8)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法律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
4.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须填写《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申请表可从昆明市商务局网站下载或到县发改经贸局商务科领取。
5.办理机关
市商务局
6.办理程序
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向县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在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到拟建设地址实地踏勘——将初审意见及材料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审查同意建设的加油站情况在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核发加油站建设文件。
7. 办理时限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核发加油站建设文件。
8. 证件及有限期限
行政许可证件:石油、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企业终止经营(期间如有审验不合格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取缔即终止经营)为止。
9.收费
免费
10.年审及年检
年检
附件: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务部监制
 


填表说明
一、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工整。
二、“位置分类”指:国道、省道、高速、县乡道、城区加油站、水上加油站(船)、农村加油点。
三、交表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企业或申请人印章):
1.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油站(点)情况及经营的具体方案等;
2.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或项目预核准文件;
3.提交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4.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6.水上加油站(船)还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有效的检验证书及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
7.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级(或被授权的地市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投标和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
8.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证);消防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气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
9.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10.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1.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2.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此表连同附带材料上报企业拟注册所在地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民营企业
□外商独资 □合资中方控股 □合资外方控股
经营方式 □自有自营   □租赁经营  □特许加盟  □委托管理
出租方及特许方企业名称 租赁及特许合同期限
注册资金 总资产
从业人数 其中专业
技术人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加油站及配套设施基本情况 加油站
名 称
建站地址 投资额
占地面积             米2 罩棚面积   米2
加油机     台 加油枪 支
汽油罐 柴油罐 煤油罐
个 数 总容量
(米3) 个 数 总容量
(米3) 个 数 总容量
(米3)

供油企业名称
企业
申报
说明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2008年晋宁县石油成品油加油站年检情况    2009-05-21 16:3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云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杨正伟 电话:0871-3210089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